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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为进一步推动我区跨世纪青年文明工程的实施,促进创建“青年文明号”活动更加广泛、深入、持久地开展,加强对活动的指导和管理,加快创建活动的科学化、制度化、正规化步伐,特制定本办法。
二、“青年文明号”是以青年为主体,以生产、经营、管理、服务的各类集体(班、组、队、柜、车、船、站、所、店、工程、项目等)为单位,在劳动实践中创建的体现高度职业文明、创造一流工作成绩的青年集体。
三、“青年文明号”创建活动主要在全区金融、税务、卫生、公安、工商、技监、商检测、邮政、电信、供电、供水、交通、路桥、旅游、工业、农业、商贸、新闻媒体等行业、系统。
四、创建“青年文明号”活动是跨世纪青年文明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凝聚青年、团结青年、带领青年建功立业的有效形式。活动以倡导职业文明为核心,以待业管理规范为标准,以科学管理为手段,以岗位建设、岗位创优为重点,以先进典型为导向的群众性劳动竞赛。
五、创建“青年文明号”活动旨在组织和引导青年立足本职岗位诚实劳动,文明从业,树立适应社会关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敬业意识、创业精神和质量、安全、效益、竞争、服务等观念,在全社会展示当代青年的精神风貌,塑造待业和企事业单位的良好形象,倡导职业道德和职业文明,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,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进步作贡献。
六、创建“青年文明号”活动坚持内容与形式统一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的原则。一方面要将团区委以往开展的类似活动与“青年文明号”活动有机结合,逐步在名称上统一,操作上并轨,另一方面要深入认识“青年文明号”活动的丰富内涵,紧密结合实际,开展独具特色,富有实效的创建活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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