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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、“青年文明号”的基本条件
1、35岁以下青年占60%以上 ,主要负责人至少有1人不超过40岁的青年集体。除特殊岗位外,一般要求为3人以上(含3人)的集体。
2、该集体中的青年热爱本职工作,敬业意识强,职业道德好,积极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,自觉遵守有关法规及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、操作规程和服务规范。
3、在生产、经营、管理、服务中体现出高度的文明素养和牢固的质量、效益观念,取得突出的成绩。
4、努力学习业务,钻研技术、掌握本职工作必需的知识和技能,有相当数量的青年成为本工作岗位能手。
5、紧密围绕本单位业务开展团的工作,发挥团员模范作用,根据青年特点,组织学习业务、钻研技术、掌握本岗位所需的知识和技能,团的工作生动活泼、扎实有效,青年素质有明显提高。
6、结合实际,扎实开展青年文明号活动服务卡,活动有特色,影响好。
7、围绕企业文化内涵,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,有效增强企业凝聚力、号召力。
8、成立一支3人以上的义工服务队,化合工作特点,以志愿服务、上门服务为主要方式服务社区群众,为社区建设出力,树立单位良好的社会形象。
9、工作及成效得到本单位党政领导肯定,受到周围群众和服务对象赞誉,社会评价良好。
十一、“青年文明号”的考核标准
1、符合第七条规定的基本条件
2、符合各待业系统的创建标准
3、在生产实践过程中,紧密结合本单位的实际,总结、摸索、建立起一整标准化作业、科学化管理的先进模式。
4、“青年文明号”领头人政治性强,业务上精,能够自觉带动青年争先创优。
5、务求实效,狠抓落实。实行目标责任管理,在岗位责任制的基础上制定创建规范,务求活动有规划,创建有目标,分工明确,责任到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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